索 引 号: SM06118-0300-2020-00058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文 号: 宁林〔2020〕196号
发文日期: 2020-12-28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云顶集团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宁政文〔2017〕160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云顶集团做好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7〕3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县林业局将组织开展各乡镇生态公益林、天然乔木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发放和管护情况工作检查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管护责任落实。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面积动态监测变化情况,保护政策宣传、管理制度建立、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质量、档案管理情况和护林员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等。
2.补助资金使用管理。2020年生态公益林和2020年天然乔木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分配标准确定和下拨渠道,补助资金到位、兑付及财务管理情况等。
3.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工作总结。提交2020年生态公益林和2020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试点工作总结及管护绩效评价。
二、检查数量
从数据库中抽取被检查单位的天然林变化差异图班1个,如果没有变化图班抽查2个天然林马尾松小班,检查天然林面积动态监测变化情况,护林员巡山管护情况,抽取2个生态公益林小班进行管护情况检查。
三、检查方法
1.管护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检查保护政策宣传、保护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查看护林员岗位职责、森林管护的巡护、报告、处置、监督和考核等制度;检查是否在主要交通路口、人为活动频繁地段设置宣传牌。二是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级组织、村级组织与林木所有者逐级签订的《天然林保护管理行政责任书》和《天然林保护管护及补助协议》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级组织签订的《生态公益林管护行政责任书》,与护林员、监管员签订的《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护合同》《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监管合同》情况。三是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列入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乡镇是否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2.护林员管护质量情况。检查组织护林员培训教育情况,护林员管护巡山天数、是否及时发现非法占用林地和盗砍乱伐等现象,是否及时制止或报告有关部门。
3.面积动态监测变化情况。检查小班现状地类是否与档案地类一致,主要核查小班采伐、征占用、割脂和毁林种果、种茶、种竹等情况。
4.档案管理情况。通过查阅档案、档案保存场所等、核实保护文件等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四、资金使用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度实际到位额占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比例。
2.资金兑付进度。检查补助费、监管费、管护费按时兑付情况。每个乡镇抽查3户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和每个被检查单位2名护林员工资兑现情况。
3.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政规章及国家、省级及地方有关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五、检查人员
第一组 组 长:陈华平
组 员:赖丽仙、 孙翠明、吴月平
负 责:济村乡、方田乡、石壁镇、淮土镇
第二组 组 长:邓时斌
组 员: 杨 鹏 、黄春梅、郑鹏飞
负 责: 治平乡、安乐镇、曹坊镇、城南镇
第三组 组 长: 伍成蓉
组 员: 谢善韫、邓秋华、张凤英
负 责: 泉上镇、湖村镇、城郊镇、翠江镇、 县属国有林场
第四组 组 长:谢恒望
组 员: 伊贤俊、 谢永琳、伍凤珠
负 责: 安远镇、河龙乡、中沙乡、水茜镇、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六、检查时间
2021年1月4-7日
七、检查结果通报
请受检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管护责任落实、补助资金支出等各项工作,确保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严管好,各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汇总到资源站,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附件:1.2020年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检查统计表
2.2020年天然林停伐补助管护资金发放情况检查统计表
3.2020年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护检查情况统计表
4.2020年度天然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年终检查评分表
宁化县林业局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